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些是违法的?
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些是违法的?
admin
2017-03-14
28
问题
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些是违法的?
选项
A、乙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1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
B、甲公司为维持生产经营向某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
C、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5万元
D、甲公司以自己的债权抵销了所欠某公司的债务8万元
答案
A,C
解析
新修订的《破产法》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据此,A项违法。该法第42、4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为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选项B中为维持生产经营产生的债务即属于共益债务,可以随时清偿,因此选项B中的做法是合法的。该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由此可见,税款是参加破产分配的,因此,不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先行扣缴,据此,C项违法。该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因此,D选项合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x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之间2004年5月5日借款合同是否成立,甲是否应当向乙交付2万元?甲有权要求乙变卖抵押物,在多少数额内优先受偿?
《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一般不得退股、不得抽回股本。但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发起人可以抽回股本?()
赵某乘坐上海某航运公司的客轮从重庆前往武汉,该客轮在途中因发生水上事故,造成赵某损害。赵某决定提起侵权行为之诉要求损害赔偿,该案可由()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2002年10月,王敏向A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赵洋归还欠款1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赵洋在10日内一次性向王敏归还欠款8000元。王敏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本案从法律上产生的后果是什么?()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继承权放弃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欧陆商场有限公司在一次广告宣传活动中,擅自使用了王甲的肖像,王甲作为一个著名运动员,非常气愤,遂以欧陆公司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欧陆公司一次性支付王甲赔偿金?o万元,应王甲要求,欧陆公司以自己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李河因病死亡,没有继承人,其所遗留的房屋无人继承,李河所在的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关于人民法院的下列行为,哪种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噎膈之证的发病机制主要是
下列哪项不是常用的人员访问法?()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国家的国体和和政体的关系、文学作品的题材和体裁的关系属于_______。
在下列题中求各微分方程的通解或特解y"+5y’+4y=3—2x
A.心力衰竭控制后,心杂音增强B.心力衰竭控制后,心杂音减弱C.应用硝酸甘油后,心杂音增强D.心尖区收缩期喀喇音及收缩期杂音E.主动脉瓣第二心音亢进,呈金属样音调高血压性心脏病
临床输注新鲜冰冻血浆的目的是补充()
最大诚信原则不包括()
贷款抵押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
根据领导者生命周期理论,与下属共同决策,提供便利条件和沟通的领导风格属于( )。
People______(live)comfortablyinthetownshardlyfeelthepleasureoflivinginthecountr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