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发文字号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7-04-21  42

问题 下列关于发文字号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年份、发文顺序号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B、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一行位置,居中排布
C、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
D、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答案B

解析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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