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渊源

admin2016-06-13  16

问题 民法的渊源

选项

答案是指民法的效力渊源,即根据民法的效力来源而划分的民法的不同形式,包括制定法、判例、习惯以及法理等。我国现行民法的渊源为:(一)制定法: (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2)民事法律;(3)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中的民事规范;(5)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6)国家机关对民法规范的解释;(7)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二)习惯:从法理上讲,习惯必须由法律承认有法律效力后才能成为习惯法。在我国法律对习惯的效力未作一般规定而具体规定又少的情况下,经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指导性文件形式认可的习惯,可视为习惯法。(三)判例: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判例制,一般判例并无法律拘束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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