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斗讼律》:“诸诬告人者,各反坐。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即嫡、继、慈母杀其父,及所养者杀其本生,并听告。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诸投匿名书告人罪者,流二千里。诸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其为狱官酷己者,听之。即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

admin2022-10-18  31

问题 《唐律疏议·斗讼律》:“诸诬告人者,各反坐。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即嫡、继、慈母杀其父,及所养者杀其本生,并听告。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诸投匿名书告人罪者,流二千里。诸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其为狱官酷己者,听之。即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者,听告谋反、逆、叛、子孙不孝及同居之内为人侵犯者,余并不得告。诸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请根据该段文字归纳唐朝对告诉的限制情形。

选项

答案上述文字反映了唐朝对告诉限制的如下情形: ①禁止诬告,诬告者反坐; ②除谋反、谋大逆、谋叛等罪外,禁止卑幼告发尊长,但告母杀父、继母杀亲母不在此限; ③禁止卑贱控告尊贵; ④在押犯只准告狱官虐待事,但禁止告发他事; ⑤禁止投匿名信控告; ⑥80岁以上、10岁以下以及笃疾者只准告谋反、谋大逆、谋叛、子孙不孝或者同居之内受人侵害事,其他事不得控告; ⑦禁止告发赦前之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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