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仔细阅读给定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的位置。 二、给定资料 材料1 近

admin2012-03-19  7

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仔细阅读给定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的位置。
二、给定资料
    材料1
   近十年来,NGO已经逐渐为公众所了解。作为一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NGO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势头迅速发展,并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
   NGO又称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非营利组织),指独立于政府之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愿者的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社会力量,也可以看做是一种新的资源配置体制。NGO对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直接反映了一个公民社会的成熟程度,尤其在协调社会关系、争取公众利益和关注人类发展方面有着政府和企业所欠缺的活动力和渗透力。
   前几年发生在云南的“怒江事件”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地方政府计划在云南境内的怒江上修建13级水坝,说是为了发展经济,让当地百姓脱贫致富。但实际上,老百姓从中得不到什么好处,企业才是最大的利益获得者。而给企业带来这些利益的同时,怒江周边的少数民族文化、自然生态资源以及旅游资源都会遭到破坏。在这种情况下,谁来替老百姓着想,又有谁能替老百姓说话呢?国内几个大型环保NGO,像“绿家园”、“自然之友”,在得知这个事情以后发动了一些媒体,把这件事报道了出来。“自然之友”的会长梁从诫是全国政协委员,他把这件争I青作为提案递交到全国政协。经过多方努力,中央领导终于批示:对于这种有争议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这个结果是令人满意的,政府、企业和NGO相互制衡、相互妥协。一个社会正因为有各方彼此的制约和推动,才能和谐发展。
   NGO除了是政府有效的“减压阀”和“稳定器”外,还有着不可忽视的精神功能。在与一些草根NGO成员的接触过程中,能充分感受到他们身上焕发的理想主义精神:合作、关爱、无私奉献。有学者指出,NGO培育了基层民众的合作精神,教育了人们应行使公民权利和义务,提供了一个表达他们内心想法的框架。从某种意义上讲,NGO不仅能够提供市场经济社会所缺乏的无功利、利他的志愿者精神,还是文化精神创新之源。
   然而,相较于西方成熟的公民社会,目前中国绝大多数NGO的生存和发展受到来自体制内外的多重制约,中国的NGO远远没有达到它本身可以达到的影响力。绝大多数的NGO对社会和政府的影响力非常有限,虽然NGO在环保、扶贫、保障妇女权益、预防艾滋病等公共领域已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当下中国,最能彰显NGO力量的只有环保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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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GO的出现,是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空隙”的折射。原有的计划体制在瓦解,政府的职能在转移,出现了很多公共空间却又没有人承接。这是政府不成熟、市场不成熟和公民社会不成熟三方面原因造成的。但是,无论如何,近年来,夹缝中生存的NGO已经渐渐显示出了自己的力量。
   一个保守的估计是,将中国所有的NGO加在一起,应在300万个左右。这个判断出自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的统计。根据王名的分类,这300万个NGO可以分为三种:合法的民间组织、草根的民间组织和海外在华的民间组织。
   合法的民间组织是指根据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NGO。“简单地说,这是指官方认可的民间组织。”王名说。与“官方认可”密切联系的,便是70%此类NGO的“官方背景”,比如妇联、残联。除此之外,这种类型的NGO还包括一些民办非企业组织(如民办学校)以及各种基金会。
   另一种类型的NGO被称做“草根的民间组织”。这是一个数目庞大的NGO群,其中农村民间组织总数在200万左右,包括专业技术协会(如专业种植、养殖协会)和农村公益互助组织,仅前者总数就有160万之众。草根的民间组织还包括城市社区民间组织,这是指数十万家街道以下的社区公益、互助性组织。此外,经由工商注册,实际上从事非营利活动的组织也有数十万。
   第三种类型的NGO是海外在华的民间组织。由于并没有适合于它们的法律框架,这些民间组织有些已在工商注册,有些并没有注册,包括外国在华开展公益项目的NGO、基金会(如福特基金会)和一批进入中国的海外行业协会、商会。
   这样的分类,隐约显现出了中国NGO的一种尴尬现实——进入的“门槛”。正是这道由主管单位和注册资金构筑的“门槛”,区分开了合法的民间组织与其他两类民间组织。王名说,在所有NGO中,可以作出准确计算的,只有合法的民间组织,这个数字仅有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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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规划中有一条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社会管理的能力体制、法律制度建设的完善。地方上的社会管理创新有没有可能上升为中央体系化的建设,或者说如果需要上升的话,哪些层面需要进一步做出宏观体制的改革?
   这就是我们社会组织的立法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关于民间组织本身,其实是没有母法的。很多国家都有一个非营利组织法,其实就是关于民间组织的法,但在我们国家其实是没有的。对于将来怎样规范民间组织的发展、推动民间组织的发展,立法可能是一个方向,而且发展到目前这个阶段,也应该将立法提上一个议事日程,来推动民间组织的立法。
   在2011年7月4日的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这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改变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也表明政府今年已经加快双重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这也符合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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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它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是公民社会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
   截至2010年,我国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约44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5万个,基金会2600多个。而据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估计,在中国至少有300万未登记的社会组织,近九成民间组织处于“非法状态”。
   大部分无法通过民政局注册的民间组织为了继续生存,他们或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按章纳税,从事公益服务,但还要缴税,这对募款本来就很不容易又没有利润来源的NGO来说负担不小;而更多的则是不注册法人,成为黑户。为孤独症儿童服务的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从创办以来一直以工商注册的企业名义运作。“我们一直在努力,申请的主管单位也从来没说不行,但就是一直有各种原因让我们不停地修改材料,所以,到现在还是企业身份。”星星雨教育研究所主任孙忠凯表示。
   材料5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过去几十年我们的主题是经济建设,后来发现社会管理是一个短板。这几年社会矛盾很突出,一直呈高发事态,若得不到重视、解决,就有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这也预示着社会政策会有比较大的调整。其中,社会组织尤为引人关注。在汪玉凯看来,对社会组织,既要引导,不让它放任自流,对政权造成威胁,同时也要发挥它的作用。然而,当前社会组织的发展却仍面临不少困境,尤其是在双重管理体制之下,社会组织由于难以找到主管单位而普遍存在注册登记难的问题。目前,中国不少社会组织都无法获得民政部门的登记,因而大多采取工商登记的办法注册为企业。此外还有不少组织则在监管之外,没有合法身份,能获得的资助也非常少,这给他们开展公益服务带来了障碍。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也呼吁给社会组织更开放的空间。他说,社会组织建设在未来必须实现几点改革,如降低门槛,由挂靠和审批制度转为注册和登记制度,政府把社会组织管理的重点放到对其运行的监管上。此外,需有序地转移政府职能,让社会组织能充分发挥其社会治理的职能和作用;通过合同出租或购买,让社会组织承担一部分社会治理职能和社会责任,从而实现社会的“共同治理”。
   材料6
   面对公益事业和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个别地方政府率先试水改变一刀切的双重管理体制。
   深圳自2008年起已经率先对社会组织管理进行探索,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类社会组织实行“无主管登记”。
   2010年2月,北京首次明确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中关村园区的社会组织设立可以直接向民政局登记,不再需要挂靠。
   2010年6月,成都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工商经济类和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登记时,申请人可直接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011年初,北京民政局将试点推广到全市,规定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四大类组织可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致力于动物保护的它基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顺利注册的。秘书长方丹介绍,它基金前身是“中国动物保护动物记者沙龙”,这个松散的组织由于缺乏合法身份,导致他们在开展活动时屡屡受挫。今年4月,沙龙决心向民政部门申请取得合法身份。
   “当时,我对北京直接登记试点还一无所知,原以为像沙龙这样性质的机构必须挂靠在公募基金会下。”当方丹了解到北京的新政后,当即决定申报成立一个非公募基金会。“政府的工作效率让我很吃惊,我们4月开始准备申报资料,通过验资后,5月递交了正式申请,一个礼拜就批下来了。”5月20日,方丹从民政局那里拿到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但在北京市试点4个月以来,目前没有成功注册的社会组织还有很多。“天使妈妈”基金的负责人邓姐说,早在今年3月就有认识的记者将北京放开四类社会组织登记的消息告诉了她,但迄今为止,他们仍然未能成功注册。据了解,成都的试水政策实施以来,也只有两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登记成功。
   材料7
   北京市朝阳区“达尔问自然求知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NGO以前想要拿到“名分”、顺利注册是很难的。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民政部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之前对于NGO的注册并未抱支持的态度,认为会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二是很多NGO本身就不懂得灵活选择挂靠对象,比如一个环保公益组织,不一定非要挂靠在环保局,同样可以选择挂靠在文化局、农村合作社、团委、科委等部门。“我们的环保组织于前年就已经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了,当时就是挂靠在市环境研究所里的,这属于科委单位。但是很多其他环保组织只知道挂靠环保局,而不知道其他部门都是可行的。挂靠不成的环保组织,注册不了,也就成了‘黑户’。”
   目前中国的社会组织开展了很多项目,一部分是政府委托社会组织从事的项目,即政府购买服务,这部分项目通常由政府部门进行评估。例如,上海市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由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北京市西城区社工委委托社会组织的项目,由政府开展评估。另一部分主要是基金会开展的项目评估。基金会开展的项目评估包括两类,一类是基金会通过招投标委托基层草根组织开展项目进行的评估,例如,南都基金会委托学者对灾后重建项目的评估;一类是基金会委托学者对自己开展项目进行的评估,例如,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委托第三方对自己实施公益项目的评估。比较而言,国外对项目评估很重视,开展的项目评估较多,特别是政府和基金会开展的项目评估很普遍,因为资助方需要了解所资助的项目到底开展得如何,效果怎么样,有什么经验与教训,下一步是否还需要继续资助。而国内总体而言,对项目评估还很不重视,社会组织只是向公众交代接受捐赠情况,很少交代资金流向,更没有交代捐赠资金使用的效果。而要交代捐赠资金使用的效果,就需要进行项目评估。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的负责人说,他们的项目大多数都是由基金会进行评估的,因为他们组织经常从基金会接项目。他表示,他所在的环保NGO很有竞争力,不仅仅是基金会,有些企业也会出钱购买他们的项目。而在项目评估方面,如果有的话也往往是出钱方去做。
   材料8
   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红遍网络,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引发了部分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乃至全中国的NGO争议。
   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主要职责是备灾救灾、卫生救护、卫生关怀及人道救助,而筹资工作则主要通过短信募捐、网上募捐、邮局汇款、银行转账等多种途径开展。但多年来,因为善款流向及慈善机构本身行政支出不透明,不少人对捐款的信心不大。因此,一旦出现“天价餐”、“万元帐篷”以及“郭美美”等“突发丑闻”时,人们更多的是投不信任票。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就“郭美美事件”答博友问:郭美美事件对我们来说,是坏事,也是好事。坏事是由于她的炫富、她虚构红十字会不存在的机构名称和职务,引发了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误解和不满,严重损害了红十字会的形象和声誉。好事是使我们通过这次事件,看到了行业红十字会乃至整个红十字会系统在组织建设、业务开展、资金募集、项目运作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这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进行研究和整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教授认为,从“郭美美事件”可以看出,法律法规的确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一方面红十字会本身还存在漏洞,包括没有对捐赠信息披露进行规定,没有对治理结构进行详细规定;另一方面,对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及慈善机构保值增值等规定还不完善。
   他还指出,NGO的管理,应当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1999年的《公益事业捐赠法》没有对谁有资格进行劝募,没有对劝募者的行为规范进行明确规定,这也为后期的管理带来困惑。再者,现有法律法规,例如《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披露办法》只是对基金会的信息披露有明确规定,但是中国另外两大募款系统——红会系统和慈善会系统的捐赠信息披露问题,却缺乏法律规范。另外,对于募款机构不披露信息或者披露信息不真实等问题,政府部门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手段。所以,一方面可以尽快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法和劝募条例来规范募款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同时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包括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
   材料9
   家住兰陵街道处社区的镇全方老人,最近家里电脑出了问题,咨询修理部,对方要求把电脑搬过去。老人体力不支,为此一筹莫展。听人说起尤辉的“雷锋科技服务队”,老人试着打了个电话,没想到,尤辉和队员们不但上门帮助老人将电脑抬到了服务站,还免费修好后送回老人家。非但如此,此后的日子里,老人的电脑接连出现了键盘和打印机等问题,尤辉和服务站的青年志愿者多次上门服务,为老人解决了难题。
   如今,尤辉在2003年成立的“雷锋科技服务队”,服务内容从维修电脑拓展到到建立网站,从维修打印机延伸到免费为群众培训计算机操作及修理知识,服务范围也从社区扩展到全社会。作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雷锋科技服务队”已成为备受社会各界欢迎的“红色NGO”。
   “党员志愿者队伍也可以建成品牌。”据天宁组织部副部长周爱娟介绍,在兰陵街道,将实行“加盟式覆盖、品牌化运作”模式,以尤辉这位党员志愿者带头人为品牌,以加盟的方式吸收其他各类志愿者队伍,扩大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
   材料10
   大学生绿色营是一个极具传奇色彩的组织——一个为了拯救一群濒临灭绝的猴子而成立的民间环保社团,一个在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领导下成长了十年的民间环保社团。时至今日,中国只有寥寥几个环保组织度过了十周岁的生日,大学生绿色营是其中的一个。大学生绿色营是中国环保NGO(尤其是青年大学生环保社团)诞生、成长和发展的一个缩影,其所面临的种种挑战亦是很多国内的环保草根组织所面临的挑战。
   这个有着十年历史的环保社团,从诞生到现在从来没有改革过它的组织结构,到现在仍没有一个经常性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绿色营唯一的制度,也是沿用至今的制度,即从前一届的营员当中推选一两名营员作为下一届的筹备委员,负责组织下一届绿色营的活动。这种制度虽然很简单实用,但最致命的弱点是绿色营的文化、经验传承很难超过两届,即便传下来了,也会因为个人理解的不同造成严重的失真。而且,频繁的人员流动使得营员普遍存在临时观念,不可能从更长远的眼光思考绿色营的发展——反正参加一届就都走人了。
   组织结构的缺失使绿色营所有的创新都无从谈起。因为即使有创新的思路,也没有人去执行。组织建设是根本,否则战略调整无法实施;战略调整应该对症下药,用企业家精神的眼光去分析绿色营的专业化取向,分析国内环保形势发展的趋势及其对绿色营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重新找到绿色营的定位。这是绿色营的唯一出路。
   材料11
   如果NGO和企业合作,利益和企业纠缠在一起,会不会丧失NGO的中立性?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并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2005年,联合国发布了一份报告《非一般的商业》(Unusual Business)提出了做好NGO与企业合作关系的方法。报告指出,“要确保公私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做到强有力的关系管理和本土化参与。其中,强有力的关系管理有五个方面的内容:(1)所有合作方都有清晰的目标,并达成一致;(2)明确参与各方的角色和责任;(3)对项目进展程度的时间表有一致认识;(4)事先商定的冲突解决机制;(5)定期的合作评估机制。本土化参与则强调项目的受益者(多数是指贫困户)必须能够参与到合作机制中来,并应当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同时,合作方当中一定要有能够代表地方利益的参与者。”
   利益的捆绑给NGO带来的道德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只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关键是如何控制、管理和监督风险。另外,如果把NGO与企业的合作也看做一个市场的话,市场的规则也会对这一合作关系形成一种无形的约束。假如NGO一味向企业谄媚,结果肯定是被另外的NGO竞争对手所抨击,落得不光彩的下场。企业要收买NGO,那和收买政府是同一种性质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企业也是要倒闭的。
   材料12
   近日,专注于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的全球基金冻结对中国的援助资金一事,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全球基金的新闻官赫斯特说,根据协定,全球基金提供的资金,应有20%给社区组织使用,但现实中却难以达到这个比例。资助为何暂停,这场“全球基金风波”导火索何来?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国家协调员、代表马克指出,资金如何管理及公民如何参与是主要原因。此前,卫生部疾控局副局长郝阳也回应媒体称,中方与全球基金的分歧主要是对“社会组织”的定义不同。
   美国现有各类非政府组织100多万个,分散在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卫生、宗教、科技等各领域。它们一般以基金会、研究所、中心、商会、学会、公司、教会等形式存在。除部分完全独立于政府外,许多非政府组织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成为政府实施国家和地方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美国NGO的资金来源大致有三个渠道:一是自主经营收入,并且为主要渠道;二是社会捐赠和资助;三是政府财税政策支持和项目资助。在美国,慈善和志愿组织收入来自个人、基金会和法人的捐赠,占其总收入的20%;31%来自政府基金或政府合同;49%来自缴款、收费、投资收入和其他所得。联邦政府是美国NGO最大的资助者之一。美国管理NGO的主要政府部门有: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政府机关的管理人员经常到NGO组织检查,并对NGO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
   美国大部分非营利组织是地方性的,联邦层次上的并不多。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可以营利,但营利不能分红,盈余只能用于组织发展,所以,非营利组织在美国有时也叫非营利公司。

根据材料反映的问题,以某市政府的名义,围绕“公益性组织的发展”主题给广大市民写一封公开信。
   要求:联系实际、条理清晰,具有感召力,语言简洁流畅,字数在800—1000字之间。

选项

答案 给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市广大市民为各类社会事业、公益事业做了大量工作,对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批运作良好、社会效益明显的公益性组织。这充分说明广大市民不仅热爱我们这座城市、关心我们这座城市,而且还积极投身到城市建设当中,这是继续做好我市工作的一笔宝贵财富。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热心公益的组织和团体,或者不能在政府部门得到明确的社团登记,或者只能以企业的名义高成本运作,或者因没有合法的身份得不到国内外相关组织的资金支持而影响了持续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正处于发展中的有效的社会运作细胞就有可能被扼杀,就有可能伤害广大市民对我们城市的关心和爱护,极容易挫伤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和建设的热情。 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根据胡锦涛总书记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讲话精神,经过研究,决定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我市社会管理工作,解决这当中涉及的问题。 一是实行社会组织分类登记。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如果无法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可直接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由民政部门提供后续服务。 二是加强引导和监管。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自身治理,公开透明运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同时,民政部门在放开登记注册管理的同时,将加强监管,保护和保证这些团体和组织健康发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培育广大市民对这些团体和组织的信赖。 三是积极支持公益性社会型组织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将弥补和完善政府服务之不足,将增进市民朋友的福利,将促进我市和谐社会的建设,但他们大都是非营利性组织,市政府将专门安排资金,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建设,重点资助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团体和组织。 广大市民朋友,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献出你们的爱心,在热心公益的同时,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有益的建设性意见,推动我们社会经济快速、和谐发展。 ××市市政府 ××××年××月××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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