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案涉及的诉讼期限和期间,说法正确的是( )。 若本案二审刑事裁定确系1997年10月1日后送达,而于此日生效的新《刑法》规定:除盗窃金融机构并数额特别巨大的和盗窃珍贵文物且情节严重的外,不再适用死刑。则本案如何处理?(   )

admin2014-02-27  30

问题 关于本案涉及的诉讼期限和期间,说法正确的是(    )。
若本案二审刑事裁定确系1997年10月1日后送达,而于此日生效的新《刑法》规定:除盗窃金融机构并数额特别巨大的和盗窃珍贵文物且情节严重的外,不再适用死刑。则本案如何处理?(   )

选项 A、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B、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C、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D、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死刑

答案1,2,4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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