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X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8月1日。X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3月1日,B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75万

admin2022-04-18  28

问题 2015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X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8月1日。X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3月1日,B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75万元。
  4月1日,C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以支付房屋租金。D公司对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票据买卖事实不知情。D公司随即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E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
  5月1日,E公司被F公司吸收合并,E公司注销了工商登记。6月1日,F公司为支付材料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
  8月3日,G公司持该汇票向X银行请求付款,X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付。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C公司能否因B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2)D公司能否因C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3)在装修工程未能验收合格的情况下,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4)在X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付时,G公司应如何证明其是票据权利人?

选项

答案(1)C公司不能因B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其他组织与个人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票据贴现行为(背书转让)无效。在本题中,由于C公司并非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B公司对C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C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2)D公司能够因C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由第一问可知,尽管C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D公司背书转让时,符合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D公司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3)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生效。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影响背书行为的效力。票据上“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的附注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不论工程最终是否验收合格,D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均有效。 (4)G公司应向X银行提出证据证明F公司吸收合并E公司,其从F公司合法获得票据权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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