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违法行为在( )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 )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dmin
2012-06-10
30
问题
违法行为在( )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选项
A、1年内
B、2年内
C、3年内
D、4年内
答案
B
解析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断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jG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题库中级安全工程师分类
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中级安全工程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钢铁公司组织系列检修,在完成连铸机检修后准备恢复生产。下列关于连铸浇注作业前应检查确认事项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模铸设备设施的安全措施,说法正确的是()。
案例L省Q特殊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是一家以民营资本为主的股份制企业,法人代表为高某。注册资金8000万元,年产钢500×104t,主要产品包括轴承钢、模具钢、易切钢、不锈钢等100多个钢号的锻造用钢锭,有150t电弧炉、钢包炉、VD真空炉、连
案例H省S钢铁有限公司始建于1982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郭某。公司总资产95亿元,员工9000余人,安全管理人员约90人。下设烧结厂、球团厂、焦化厂、空分厂、炼铁厂、炼钢厂、宽厚板厂、带钢厂、焊管厂、高速线材厂、热轧卷板厂等14个分厂,年设计能力为铁8
案例某省A钢铁公司成立于1987年6月,具有热轧板、冷轧板、镀锌板、彩涂板、冷轧硅钢、重轨、无缝钢管、型材、建材等完整产品系列,年生产铁、钢、钢材能力均达到2600×104t。已形成从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到轧钢综合配套,以及焦化、耐火、动力、运输、技术
案例某市F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采矿、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生产工艺于一体,具有年产钢3600×104t能力的钢铁联合企业。在岗员工约760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40人,资产总额约100亿元。2019年2月20日,F公司炼铁厂1号高炉技
案例J钢铁集团公司,成立于1960年,已形成钢铁、有色、电力能源、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六大产业板块协同发展的新格局。钢铁产业具备年产粗钢1105×104t的生产能力;有色产业已形成年产电解铝170×104t、铝板带铸轧材60×104t的生产能
C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29日,主要从事食用菌的生产。公司下设安全环保部门及保卫、公司办公室、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计划供应部、技术部、工程部、购销部、运维部等。C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于2018年6月6日下发,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特种设备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依照()给予处罚。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行使的职权有()。
随机试题
患者,男,28岁。牙龈疼痛,自动出血3天。检查:腐败性口臭,多个牙的牙龈乳头尖端消失变平,下切牙的龈缘虫蚀状坏死,有灰白膜覆盖。分析导致该病的主要病原微生物为
《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类列入依法管理的范围的种类有( )。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不属于施工单位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情形的是()。
下列情况属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未达账项有()。
单位的内部控制就是单位的会计控制。()
甲花8万元从人贩子处购买了女子乙,想让其当自己的妻子,但乙不肯,甲便将乙锁在阁楼上。锁了一个月乙仍旧不从,甲即放弃让她当自己妻子的念头,告诉乙让其家里人给8万块钱就放她回去,否则杀了她。甲按照乙给的电话联系到乙的父亲,告诉乙父亲,不给钱就杀了乙,但乙父亲不
Thebasicfunctionofmoneyistheenablebuyingtobeseparatedfromselling,thuspermittingtradetotakeplacewithoutthes
TheTheoryofContinentalDrifthashadalongandturbulenthistorysinceitwasfirstproposedbyAlfredWegenerin1910.【F1】V
Completethenotesbelow.WriteNOMORETHANTHREEWORDSforeachanswer."CVandInterviewSkills"SeminarThespeakersuggest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