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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合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后丁戊庚加入公司为股东。 请回答以下问题。 若丁想将自己在公司里的出资转让,股东戊表示无所谓,并不反对。股东甲庚坚决反对,但是拒绝购买。股东乙丙表示愿意购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合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后丁戊庚加入公司为股东。 请回答以下问题。 若丁想将自己在公司里的出资转让,股东戊表示无所谓,并不反对。股东甲庚坚决反对,但是拒绝购买。股东乙丙表示愿意购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5-09-16
39
问题
甲乙丙合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后丁戊庚加入公司为股东。
请回答以下问题。
若丁想将自己在公司里的出资转让,股东戊表示无所谓,并不反对。股东甲庚坚决反对,但是拒绝购买。股东乙丙表示愿意购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若丁转让自己的出资给乙,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B、若乙丙出价不如公司外的人出价高,则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C、若股东乙丙都表示愿意以与公司外的人同样的价格购买,则二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的,按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D、若股东乙丙都表示愿意以与公司外的人同样的价格购买,则二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的,竞价购买
答案
B,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朱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B、C项正确,A、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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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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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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