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编录之后成为“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这种法律形式是( )。(2008年单选42)

admin2013-04-03  37

问题 在唐朝,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编录之后成为“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这种法律形式是(    )。(2008年单选42)

选项 A、律
B、令
C、格
D、式

答案C

解析 在唐朝,“律”是指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开元律等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令,是指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其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格,是指用以“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即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汇编之后上升为法律,称为“永格”;式,是指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和活动细则。本题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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