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甲公司、乙公司于2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期供货后,自行决定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公司于3月20日接到付款通知,3月21日填制拒付理由书拒绝付款,认为合同中未事先约定明确的结算方式,且托收承付凭证中未注明合同号,后经双方协商改为汇票结算方
甲公司、乙公司于2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期供货后,自行决定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公司于3月20日接到付款通知,3月21日填制拒付理由书拒绝付款,认为合同中未事先约定明确的结算方式,且托收承付凭证中未注明合同号,后经双方协商改为汇票结算方
admin
2012-08-07
45
问题
甲公司、乙公司于2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期供货后,自行决定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公司于3月20日接到付款通知,3月21日填制拒付理由书拒绝付款,认为合同中未事先约定明确的结算方式,且托收承付凭证中未注明合同号,后经双方协商改为汇票结算方式。乙公司于4月1日向甲公司开具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40万元。甲取得汇票后不慎被丙盗窃,4月10日,丙在与丁的买卖合同中,伪造甲公司的公章,以甲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善意当事人丁、戊取得票据时均已支付对价。持票人戊于汇票到期日向乙提示付款,乙以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戊取得拒付理由书后,向丁发出书面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票据金额4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费用1万元。丁以追索金额41万元超过票据金额,此外汇票未注明背书日期,票据要件不全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甲以该票据被丙伪造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乙对到期票据的拒付理由是否充分?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乙对到期票据拒付的理由不成立。《票据法》规定,善意的、已支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在本案中,持票人戊属于善意的、已支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其票据权利不受其前手甲、乙之间抗辩的影响,因此乙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f7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商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商法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9月5日,彭某以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某机械公司赔偿其养老保险待遇损失。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彭某的主张,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正确的处理是()
赵某是青峰公司的员工,某休息日逛街过程中被孙某驾车撞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期间赵某花费医疗费若干,下列关于该医疗费用负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就业促进法》规定的我国新时期的就业方针?()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为()
对劳动关系最具实践意义的分类是()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
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所遵循的三方原则中的代表不包括()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采取减价救济的情形是()
随机试题
幼儿园的活动室、卧室的楼地面应着重从下列哪一项性能选用面层材料?[1999年第100题]
姜盐豆子茶流行于湖南洞庭湖一带,又称“八合茶”
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
我国信用证为可撤销、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某企业的高级经理、部门经理、业务主管和销售人员四类岗位年初员工数量分别为10人、20人、40人和80人。年内这四类岗位员工的变动概率如下:员工变动概率矩阵已知企业产品销量与销售人员之间呈Y=a+bX的线性相关关系。其中,a=11.5,b=7.5。明年
关于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关系的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前几年,我们国家的商业服务领域推出了“一米线”制度,即等待服务的顾客和正在接受服务的顾客之间相距一米距离的制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彼此的隐私权。“一米线”制度是为了保护()
很强的电流会通过伴随电流产生的电磁场而使在其附近生活和工作的人产生癌症吗?电话线工人每天都工作在这样的电流旁边,他们可以作为测试的例子。实验结果表明,他们显示出偏高的脑癌水平。因此,电磁场引发癌症的假设是成立的。以下哪项最为恰当地指出了上述论证所存在的漏洞
[*]
已知平面上三条不同直线的方程分别为l1:ax+2by+3c=0,l2:bx+2cy+3a=0,l3:cx+2ay+3b=0,试证:这三条直线交于一点的充分必要条件为a+b+c=0。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