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如果是以基金份额或者登记股权出质的,基金份额或者股权质权在何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
如果是以基金份额或者登记股权出质的,基金份额或者股权质权在何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
admin
2019-09-18
22
问题
如果是以基金份额或者登记股权出质的,基金份额或者股权质权在何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 )
选项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信贷征信机构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D、证监会
答案
C
解析
欲以基金份额或者股权出质的,需要细分两种情况:①如果是以基金份额或者登记股权出质的,基金份额或者股权质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②如果是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股权质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本案情形属于其中第①种,因而,质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A、B、D选项不符合题意,C选项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X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合同之债内容的变更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对作者作品的保护实行()。
下列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下列情形中,不能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选项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以下案情,回答问题。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
(2014年单选16)甲路过某饭馆时见万某酩酊大醉,便冒充万某的朋友上前将其扶走,到一偏僻的地方后,将万某随身携带的价值5000元的财物全部取走。甲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1984年,海尔只是一个亏损147万元的集体小厂。如今,它已成为我国家电行业中门类最齐全、水平最高、规模最大,堪称多主体、多成分、多元化的开放式大企业集团,拥有67家企业(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有14家),直属员工1.8万人,总资产达56.8亿元。它在南斯拉
关于视紫红质的正确叙述有
11岁儿童,女性,父母发现其脊柱侧凸畸形半年,诊断为特发性脊柱侧凸。以下情况与该患儿可能相符的是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活力与肝细胞受损程度的关系是()。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2002年司考,卷一,第34题)
水泥混凝土路面在面层混凝土(),不得开放交通。
会计人员被动地受单位领导指使弄虚作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不同发行人发行的相同期限和票面利率的债券,其市场价格会不同,从而计算出的债券收益率也不一样。反映在收益率上的这种区别,被称为()。
回购协议[南京财经大学2011、2013、2018研;安徽大学2013研;吉林大学2013研;中央财经大学2013研;华中科技大学2013研;浙江财经大学2015研;湖南大学2015、2016研;北京工商大学2015研;复旦大学2017研]
Largecompaniesneedawaytoreachthesavingsofthepublicatlarge.Thesameproblem,onasmallerscale,facespracticall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