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dmin2008-11-28  32

问题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选项 A、对于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外国被告提起涉外侵权诉讼,只有该侵权行为实施地在我国境内时,其所属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可以对该侵权诉讼行使管辖权
B、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的书面协议对涉外民事诉讼行使管辖权
C、对原本无权管辖的涉外民事诉讼,只要该诉讼的被告前来出庭应诉,我国法院就可以对其行使管辖权
D、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只能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据此,不仅要求该侵权行为实施地在我国境内时,而且要求该侵权行为属于重大涉外案件,其所属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可以对该侵权诉讼行使管辖权,所以选项A的说法错误。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选项B的表述正确。第245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注意这里是强调“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法院才能取得管辖权,而不是说只要出庭应诉就能取得管辖权。因为当事人出庭应诉的目的可能就是为了提出管辖异议。选项C的判断错误。第24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本条说明,如果以上纠纷要通过诉讼解决的话,必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并不是说该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协议通过协商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因此选项D的判断使解决纠纷的方式局限于诉讼一种,是错误的。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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