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以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投资权益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一律认定该类合同无效。

admin2017-03-15  33

问题 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以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投资权益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一律认定该类合同无效。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中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本题中,已经表明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所以人民法院应当一律认定该类合同无效是错误的,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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