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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抢劫财物将王某打昏,甲的朋友乙刚好经过此地,乙得知真相后帮助甲照明,使甲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为抢劫财物将王某打昏,甲的朋友乙刚好经过此地,乙得知真相后帮助甲照明,使甲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8-08
31
问题
甲为抢劫财物将王某打昏,甲的朋友乙刚好经过此地,乙得知真相后帮助甲照明,使甲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甲是主犯
D、乙是从犯
答案
A,C,D
解析
甲为抢劫财物将王某打昏后,乙明知甲在从事抢劫行为,仍然加入提供帮助,构成承继的帮助犯,因此甲乙二人构成抢劫罪的共犯。A选项正确。根据共同犯罪“一人行为,全部负责”原则,乙明知甲的抢劫行为而加入,乙也要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B选项错误。甲在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乙起的是帮助作用,是从犯。C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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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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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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