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外交人员的管辖豁免,没有例外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 )
关于外交人员的管辖豁免,没有例外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 )
admin
2009-03-15
33
问题
关于外交人员的管辖豁免,没有例外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 )
选项
A、刑事管辖豁免
B、民事管辖豁免
C、行政管辖豁免
D、执行豁免
答案
1
解析
使馆馆长和其他外交人员都享有全部外交特权和豁免,是一项没有争议的国际法规则。其中,对外交人员的管辖豁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外交人员的豁免,主要包括刑事管辖的豁免以及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其中,刑事管辖的豁免是没有例外的,但这并不是说外交代表不必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可以犯罪而不负责任,而是说外交代表如果犯罪不受接受国的管辖。接受国对于经查明犯罪的外交代表虽然不能行使管辖权,但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包括在案情较严重的场合要求派遣国放弃豁免权,以便加以审判,或宣布该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Q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与王某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合伙企业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合伙企业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偿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
张甲和王乙发生纠纷,张甲将王乙诉至法院,一审张甲胜诉。王乙不服上诉,在二审过程中,二审法院发现刘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那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涉外仲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董某前往个体工商户邵某的邵氏手机店,打算购买一块手机锂电池。由于生意火爆,邵某拿出多款电池让董某挑选,自己和营业员牟某忙于向店内其他顾客甲、乙、丙等人推荐新款智能手机。董某在自行挑选时,害怕买到假货,于是就想找个方式来测验电池真伪,随后拿起A电池就咬,没想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C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
2015年4月,中国甲公司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15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乙公司
下列关于被遗漏的共同必要诉讼人申请再审的情形,做法正确的是:()
曹某诉刘某买卖合同违约,孙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曹某和刘某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需要确定由孙某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判决和裁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有:()
对于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恒温动物身体的突出部分,如四肢、尾巴、外耳等在低温环境中有变小变短的趋势,是减少散热的一种形态适应,这一适应被称为()
A.3mmB.1mmC.1.5mmD.2mmE.4mm牙本质肩领高度应尽量不小于
据以往经验,新生儿染色体异常率一般为1%,某医院观察了当地400名新生儿,只有1例染色体异常,欲检验该地新生儿染色体异常率是否低于一般,应进行
下列疾病,可见板状腹的是
某电器销售公司甲与某电视机厂乙因货款纠纷而产生隔阂,甲不再经销售乙的产品。当客户询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厂的电视机时,营业人员故意说道:“乙厂的电视机质量不好,价格又贵,所以我们不再卖他们的产品了。”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使用总账系统输入凭证时,对凭证编号的要求是()。
我国宪法规定,在公民的法定权利和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
三级跳远的三级顺序应该是两次跨步跳、一次跳跃。()
Urbanwageearnersusecredittohelpthempurchasethevastarrayof______goods,suchasautomobiles,washingmachines,andref
用来存储当前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的存储器是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