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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贪污贿赂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贪污贿赂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4-11-25
9
问题
关于贪污贿赂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甲利用职务之便挪用50万元用于炒股,案发后,甲携款30万元潜逃。甲成立挪用公款罪(50万)、贪污罪(30万),数罪并罚
B、乙指使在国家机关从事出纳工作的朋友丙,挪用20万元借给其用于期货投资。乙丙成立挪用公款罪共犯
C、丁给法官戊5万元,请求其在审理其子故意伤害案中按照法律公正办案,丁成立行贿罪,戊成立受贿罪
D、周某送给某国有企业经理购物卡数张(共计5元万),请求其在建筑招标中优先考虑自己。周某成立行贿罪,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事实的,是自首,应当适用《刑法》第67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
B
解析
甲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挪用公款进行炒股成立挪用公款罪;甲挪用公款后携带公款(30万)潜逃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罪,对剩余的部分(20万),符合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认定为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A项数额错误。乙教唆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丙挪用公款的行为,成立挪用公款罪的教唆犯,乙丙成立共同犯罪,故B项正确。行贿人为了谋取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不构成行贿罪,但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丁请求法官按照法律公正办案,不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故丁不成立行贿罪,C项错误。周某为了不正当利益主动送与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成立行贿罪。在被追诉前交代行贿事实,是揭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不构成立功,可认为是自首。由于分则有特别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处罚更轻,应适用分则特别规定处罚,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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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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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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