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卖给乙1000斤西瓜,单价为0.7元/斤。双方未约定履行顺序。甲向乙供应了500斤西瓜,现在向乙提出付款请求,遭到乙拒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乙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卖给乙1000斤西瓜,单价为0.7元/斤。双方未约定履行顺序。甲向乙供应了500斤西瓜,现在向乙提出付款请求,遭到乙拒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1-15
26
问题
甲乙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卖给乙1000斤西瓜,单价为0.7元/斤。双方未约定履行顺序。甲向乙供应了500斤西瓜,现在向乙提出付款请求,遭到乙拒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乙享有不安抗辩权
C、乙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乙拒绝付款构成违约
答案
A
解析
双务合同中的三大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本题考查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其行使要件为:(1)须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2)须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没有先给付义务;(3)须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4)须对方当事人未为给付或提出给付。
本题中,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且双方未约定履行顺序,应同时履行。现甲已经交付了合同约定的一般货物,该货物乙已经受领,且不存在瑕疵。因此,对于未交付货物的货款,乙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给付该部分货物的货款;对于已经交付货物的货款,乙丧失同时履行抗辩权,其应支付该部分货物的货款。故选项A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O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上的法律规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81题)
2004年2月20日,张某、李某签订为期半年、月租金500万元的租房合同。2004年5月5日,张某在询问李某是否愿以30万元购买该租赁房,被李某拒绝后,即与王某签订卖房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4年5月10日,王某要求李某在两周内搬出去,李某拒绝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碧水公司与蓝天公司因建筑工程款发生纠纷,碧水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于6月10日当庭宣判,于6月12日将判决书送达碧水公司,于6月15日将判决书送达蓝天公司,则碧水公司应当在何时提起上诉?
甲和乙因为感情逐渐冷淡而离婚,女儿跟母亲乙一同生活,甲依照判决具有探视权。离婚一年后,乙听说甲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将乙不知道的一幢双方共有的别墅低价变卖,非常气愤,就不允许甲探视女儿。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厦门东方货运公司承租香港昌乐船舶公司的昌图号万吨油轮,双方签定了定期租船合同。该合同约定2007年2月28口为还船日期。承租人东方公司经过合理计算,完成最后一个航次的日期大约为2007年2月28日,很可能会略微超出。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有4个孩子,哪些不丧失对张某的继承权?()
某电视台主办的节目“情歌还是老的好”在某大学校园现场演出。该演出只向观众收取门票2元一张的费用,向演员也只象征性地支付报酬。该演出所有的歌曲都是原来老演员创作的老歌。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处理该争议,但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井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承法规定,下列哪
随机试题
患儿,10天,今洗澡时发现双小腿皮肤冷硬而就诊。系第1胎,孕36周顺产,出生体重2.4kg,生后第2天皮肤稍黄,近2天黄疸有所加深,家长诉无发热,吸奶好。查体:体温35.5℃,呼吸40次/分,脉搏120次/分,全身皮肤中度黄染,无发绀,双肺呼吸音清,无啰音
女,36岁。反复腹泻2年,间有脓血便,粪培养阴性,多种抗生素治疗无效,为明确诊断,首选的检查是
英国宪法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其渊源不包括:()
下列选项中为镇区总体规划任务的是()。
年末结账后,本年利润账户一定没有余额。()
现在的招录考试几乎都变成了考试主办方和考生__________的博弈游戏。考试主办方__________用一个个小陷阱__________考生做错,考生则尽可能地搜集陷阱模式,境界高的是眼睛一扫题目就知道命题人设置的陷阱。依次填入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
属于房地产投资优点的有()。
若=∞,则下列表达式正确的是()。
某项工作,甲、乙合作需4小时完成,乙、丙合作需5小时完成。现在先请甲、丙合作2小时后,余下的乙还需做6小时完成。乙单独完成这项工作需要
【B1】【B7】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