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一精神病人持刀追杀一个行人丁某,丁某奋力逃命,精神病人穷追不舍,丁某在精神病人马上就要追上、生命遭受严重威胁的时候,见路旁停着一辆摩托车,强行驾车逃跑,致使摩托车遭受了比较严重的损害。对丁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admin2014-02-27  8

问题 某天,一精神病人持刀追杀一个行人丁某,丁某奋力逃命,精神病人穷追不舍,丁某在精神病人马上就要追上、生命遭受严重威胁的时候,见路旁停着一辆摩托车,强行驾车逃跑,致使摩托车遭受了比较严重的损害。对丁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选项 A、正当防卫
B、破坏交通工具罪
C、紧急避险
D、防卫过当

答案4

解析 《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丁某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损害了摩托车车主的合法权益且未超过必要限度,属于紧急避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Nz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