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某公司向市规划局报批办公楼项目获得许可,并获得施工许可。但该楼正好位于一栋居民楼前面,该楼居民认为两楼之间楼间距太近,而且规划中的办公楼高达20层,必定会影响到居民楼的通风与采光,曾在报批过程中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有关部门认为楼间距离符合有关规定

admin2013-11-01  30

问题 江苏省扬州市某公司向市规划局报批办公楼项目获得许可,并获得施工许可。但该楼正好位于一栋居民楼前面,该楼居民认为两楼之间楼间距太近,而且规划中的办公楼高达20层,必定会影响到居民楼的通风与采光,曾在报批过程中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有关部门认为楼间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准,还是颁发了规划许可。请分析案例,并回答如下问题:

选项 A、不具有原告资格,因为他们不是行政许可的相对人
B、不具有,因为他们与批准行为不具有利害关系,他们应当起诉某公司,而且是民事诉讼
C、享有原告资格,因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一许可将必定侵犯其相邻权
D、不具有,因为批准的规划许可还未实现,还没有对其相邻权产生侵害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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