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
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
admin
2017-11-01
30
问题
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日送达后,邹天到法院交纳了诉讼费用,但未履行其他义务,王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应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 )
选项
A、A市B县人民法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B县人民法院执行
D、既可以由B县人民法院负责执行,也可以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答案
A
解析
此题考查执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作答。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L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与李某因合同发生争议,王向李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唐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唐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乙败诉。但判决生效后,乙未如期履行判决。甲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查明乙因金融危机,失业在家。甲表示不撤回执行申请,但是可以等一段时间后再执行。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甲的执行申请?()
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试卷三第37题)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渊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陔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35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38题)
关于仲裁调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81题)
胡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彗星公司缴纳房租。彗星公司收到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彗星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而自己并不拖欠租金。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84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堆放在自家门口的砖头坍塌,将路过的陈某砸伤,陈某起诉张某要求赔偿。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是下列哪些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随机试题
若有以下语句:typedefstructST{intage;charsex;}PS;以下叙述中正确的是()。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审批。
骨折患者石膏固定后肢体的萎缩属于
1.女,25岁,口服乐果40ml入院。神清。经洗胃和阿托品56mg治疗后瞳孔散大,烦躁,皮肤潮红,心率136次/min,肺部仍有散在湿啰音,有尿潴留。下列哪项措施最重要
出血性梗死常发生于
计算蜗杆传动的传动比时,公式()是错误的。
被审计单位对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业务所做的下列账务处理中,审计人员认为错误的有()。
实体关系图(E-R图)是用来描述【】。
【B1】【B11】
Kitchendutiesmayhavetraditionallybeenviewedaswomen’swork,butnotattheWhiteHouse.Untilnow:CristetaComerfordha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