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admin
2016-12-09
42
问题
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选项
答案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其成立的条件为: (1)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即双方基于同一合同所负的债务处于互为给付的地位。 (2)双方所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则不能适用先履行抗辩权,至于该顺序是否由当事人约定。在所不问。 (3)债务均到清偿期,且债务先到期的一方未履行其债务而要求债务后到期的一方履行。债务后到期的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而先到期的一方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4)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如果对方已经给付或者实际、全面履行,则不能适用先履行抗辩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I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迅驰”是英特尔公司为笔记本电脑处理器在中国的注册商标,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未成年人在学校致人损害时,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承担的责任性质是()。
以下关于违约损害赔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我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的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
在理论上,物权被称为“君临天下”的财产权,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物极必反”的说法,如果我们将其中的“物”理解为物权的客体,请运用民法的有关规定和理论对上述两种说法加以辨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简述犯罪构成的意义。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死缓犯减刑的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检验沙门氏菌的基本步骤:前增菌→选择性增菌→选择性平板分离→生化鉴定试验→血清学分型鉴定。
[2011年第27题]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
建设地点的选择要求不包括()。
下列关于混凝土裂缝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奥尔森发现,集体行动比较容易产生的特定条件包括()
(2017·吉林)直观教学既是手段也是目的。()
知道结果的时间应该定在学生评估自己作业的时刻,教学规定适合的时间和步调。这个做法遵循学科基本结构教学原则中的()
我们要认识可能性的复杂性,应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去()
在关系模式R<U,F>中,如果X→Y,且存在X的一个真子集X’,有X’→Y’,则称Y对X的依赖为【】函数依赖。
日本に________、電話をかけてくださ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