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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二—60,多)
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二—60,多)
admin
2017-03-16
29
问题
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二—60,多)
选项
A、甲用假币行贿,其行为成立行贿罪未遂,是实行终了的未遂
B、丙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财产,不构成盗窃罪
C、乙虽然收受假币,但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
D、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
答案
C,D
解析
我国《刑法》将贿赂的内容限定为财物,即具有价值的可以管理的有体物、无体物以及财产性利益。行贿并不要求使用真实的货币,即使是使用假币、假烟、假酒行贿的,也成立行贿罪。我们要知道的是,行贿、受贿并不是侵犯财产的犯罪,而是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的犯罪。从另一个角度说,假币虽属于违禁品,但在某些犯罪中它仍可以流通或者使用,具有价值,可以认为是一种财产性利益。在量刑时,可以考虑该财物属于伪劣产品的实际情况,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本题中,甲向乙行贿5万元,依据《刑法》第385条和第389条规定,甲构成行贿罪,乙构成受贿罪。而且受贿罪的既遂以取得财物为准,行贿罪与受贿罪属于对向犯,在通常情况下,行贿方与受贿方均成立犯罪,行贿罪的既遂应以送出财物,对方接受为准。故甲行贿罪既遂,A项错误。
这些假币虽然是非法的财物,并且是由乙非法占有,但非法占有也不容许任何人去破坏,否则社会就要乱套了。B选项错误。
只要行为人收受了财物,就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C选项正确。
即使是他人的非法占有的财物、违禁品,也可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因此,盗窃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仍然成立盗窃罪。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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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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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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