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3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 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 (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

admin2017-11-15  51

问题 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3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 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
(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 095 000元,另收取食品袋价款2 340元。
(3)将自制一品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7 020元。
(4)出租店铺取得租金收入50 000元,支付招租费用3 000元,管理人员工资10 000元。
已知: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利润为10%,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商店自制糕点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7 020×(1+10%)÷(1+17%)×17%=1 122元
B、7 020+(1+17%)×17%=1 020元
C、7 020×(1+10%)×17%=1 312.74元
D、7 020×17%=1 193.4元

答案C

解析 将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确定其销售额时,如果没有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故本题的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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