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甲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一次外出时空白合同书丢失了几份,张某也未报告甲企业。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甲企业除名,但剩下的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不久,乙、丙公司先后找到甲企业要求其履行合同。经查,张某以未收回的

admin2013-06-09  18

问题 张某是甲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一次外出时空白合同书丢失了几份,张某也未报告甲企业。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甲企业除名,但剩下的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不久,乙、丙公司先后找到甲企业要求其履行合同。经查,张某以未收回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协议。而用来与丙公司签约的合同书正是张某以前丢失的空白合同书,被刘某(也是甲企业员工,但非销售人员)拾到并冒用。则该两份合同效力如何?(    )

选项 A、都无效
B、都有效
C、张某以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
D、刘某以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得到甲企业追认后方为有效

答案C,D

解析 《合同法》规定(狭义)无权代理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表见代理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张某以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可构成表见代理,因为张某一直是甲公司的销售人员,乙公司有理由相信张某有代理权,而刘某并非甲公司销售人员,其以拾来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应为(狭义)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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