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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一直想杀死自己的妻子乙,但苦于没有机会。某日,甲与丙约定上山打猎。甲在出发前擦枪时,在与乙交谈的过程中不经意地将枪口朝向了乙,并不慎触动了扳机,枪支走火,击中乙的腿部,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对甲行为的认定,说法正确的是:
甲一直想杀死自己的妻子乙,但苦于没有机会。某日,甲与丙约定上山打猎。甲在出发前擦枪时,在与乙交谈的过程中不经意地将枪口朝向了乙,并不慎触动了扳机,枪支走火,击中乙的腿部,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对甲行为的认定,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9-08-09
39
问题
甲一直想杀死自己的妻子乙,但苦于没有机会。某日,甲与丙约定上山打猎。甲在出发前擦枪时,在与乙交谈的过程中不经意地将枪口朝向了乙,并不慎触动了扳机,枪支走火,击中乙的腿部,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对甲行为的认定,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B、甲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C、甲主观上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D、甲主观上没有罪过,属意外事件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罪过,是指行为人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心理状态。本题中,甲虽然一直想杀死其妻;但案发时房某没有杀妻的念头,不具有杀人的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最大的区别:是否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疏忽大意是无认识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行为是否已经认识或者预见,一般要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断。本题中,甲应当预见自己擦枪是一个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事情,如果稍一走神会造成走火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是疏忽大意的过失。题目中并没有相关事实表明房某已经认识到枪口朝向了妻子,相反是在与妻子交谈的过程中不经意地将枪口朝向了妻子,这表明甲设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属于无认识的过失。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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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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