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是指侦察、检察、审判人员等在与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开处理的关系时,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件的其他诉讼活动的一项制度。 在办理某一刑事案件时,下列人员中可以不回避的是( )。

admin2013-10-16  48

问题 回避:是指侦察、检察、审判人员等在与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开处理的关系时,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件的其他诉讼活动的一项制度。
    在办理某一刑事案件时,下列人员中可以不回避的是(     )。

选项 A、办理该案的检察官霍某与被告的律师是夫妻关系
B、该案的审判员龙某是犯罪嫌疑人管某的叔叔
C、该案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是审判长曾经教过的学生
D、万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被人民法院聘请担任这一案件的鉴定人,他的表妹是犯罪嫌疑人之一

答案C

解析 根据回避的定义,A、B、D三项都与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开处理,因此应该回避;C项中学生和老师之间并不是法定的利害关系,因此可以不回避。故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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