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某与王某合伙开办一个饭馆,经营3年,曲某分得钱物共计人民币7万元。曲某认为分配不公,对王某不满。2011年12月22日上午8时许,曲某趁王某家中无人之机携带羊角锤、螺丝刀等工具,翻墙破窗进入王某家中,用了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将保险柜橇开,发现保险柜里有人民币

admin2013-03-18  31

问题 曲某与王某合伙开办一个饭馆,经营3年,曲某分得钱物共计人民币7万元。曲某认为分配不公,对王某不满。2011年12月22日上午8时许,曲某趁王某家中无人之机携带羊角锤、螺丝刀等工具,翻墙破窗进入王某家中,用了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将保险柜橇开,发现保险柜里有人民币、文物、信用卡、白粉、增值税发票等物品。曲某只拿走人民币6000元,作案后,曲某把窃得的财物藏在家中,将作案的工具扔给收废品的人。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传讯,曲某交代了盗窃事实。赃款、赃物全部退回。
如果曲某将白粉顺手带上,回家一称竞有100克(但纯度只有80%),遂卖给吸毒者赵某。则曲某盗窃白粉的行为应如何惩处?

选项

答案曲某的行为应定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对于盗窃罪,在量刑时,不计数额,根据情节决定量刑轻重;对于贩卖毒品罪,在数量上,不计算纯度,按100克量刑。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8)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刑法》第347条第1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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