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 )(2012年一综一第11题)

admin2019-06-28  34

问题 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    )(2012年一综一第11题)

选项 A、一般法与特别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
C、根本法与普通法
D、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的分类。法的分类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这是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对法进行的分类;
     (2)实体法和程序法,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
     (3)根本法和普通法,这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指定的主体、程序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
     (4)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
     (5)国内法和国际法,这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实用主体的不同而做的分类。
     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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