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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47题)
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47题)
admin
2018-07-16
30
问题
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47题)
选项
A、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
B、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
C、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D、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
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据此,最低生活保障费(金)未支付的案件,属于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故B项错误。该款并未要求原告提供担保,故A项错误。该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C项正确。
《行诉法执行解释》第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该款要求先予执行的裁定必须书面,故D项错误。
注意,《行诉法执行解释》第48条第2款关于先予执行的范围的规定与《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存在不一致,该不一致应以《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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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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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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