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后合伙企业因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清算完毕后,合伙企业尚有20万元债务到期未能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 )对该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admin2016-06-26  24

问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后合伙企业因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清算完毕后,合伙企业尚有20万元债务到期未能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    )对该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选项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B

解析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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