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
admin
2010-10-18
29
问题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用假币支付修车费被识破后开车逃跑的行为应定的罪名是:
选项
A、持有、使用假币罪
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答案
A
解析
持有、使用假币罪中的“使用”,是指将假币当做真货币使用的行为,既可以是以外表合法的方式使用,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前者如购物、存入银行、赠与别人等;后者如赌博等。本题中甲乙使用假币支付修车款的行为,属于使用假币的行为。A选项正确,当选。诈骗罪是指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本题中,甲乙二人使用假币,虽然存在欺骗丙的行为,但该行为已经被使用假币罪所评价,不构成诈骗罪,因此B选项错误,不当选。甲乙二人在被识破使用假币后,开车逃跑并致使丙摔成重伤,因甲乙二人前行为是使用假币,而非盗窃、诈骗、抢夺,因此即使存在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也不转化为抢劫罪,D选项错误,不当选。本题中,甲乙二人并未实施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因此不构成抢夺罪,C选项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1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帝华购物城几年来一直按时依法缴纳税款,但税务机关在一次抽查中发现该购物中心确实因计算错误而少缴部分税款。对此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厂向丙厂转让的专有技术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有哪些特点?陈某某向客户散发宣传单的行为属于__________。
2002年5月5日,中国一架从沈阳飞往上海的民航客机被张××等六人持枪劫持到韩国的春川机场。中国请韩国立即将被劫持的飞机及机组人员和乘客交给中国民航当局,并将劫机犯引渡给中国处理。韩国将飞机、机组人员和乘客送还了我国,但拒绝引渡劫机犯,而坚持由其自行决定审
律师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唐律中已经有了化外人犯罪的如何适用法律的规定,以下对于化外人原则的适用正确的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适用该公约的是______。
下列有关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有哪一项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或住所地法律”,该条款所体现的法的效力原则是:
下列对于美国法判断正确的是:
2006年8月,国家审计署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金额高达人民币数十亿元。针对存在的违规问题,国家审计署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随机试题
什么叫临界点?
油层出水对生产设备没有影响。()
对电梯及电梯井的以下设计要求中()是错误的。
以下属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人的是()。
股份公司在提供优先认股权时会设定一个(),在此日期前认购普通股票的,该股东享有优先认股权。
常用的尿液防腐剂有()。[浙江省2011年三级真题]
下列属于法律监督的主体是()。
下列关于公务员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Manysmalltownshaveexperiencednewpopulationgrowthfromthecities.ThesenewcomerstoruralAmericabring"bigcity"deman
ATorontomanisofferingafreeround-the-worldairtickettotherightwoman.But【C1】________apply.YoumustbenamedElizab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