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滥用代理权的类型及其法律后果。[中山大学2014年研]
滥用代理权的类型及其法律后果。[中山大学2014年研]
admin
2022-09-19
32
问题
滥用代理权的类型及其法律后果。[中山大学2014年研]
选项
答案
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各国法律一般予以禁止。 (1)构成滥用代理权应具备三个要件: ①代理人有代理权。这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与无权代理行为的区别。 ②代理人行使代理权的行为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基本准则。 ③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2)滥用代理权包括四种类型: ①双方代理。指代理人既代理本人又代理第三人为同一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民法典》第168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②自己代理。又称“自己契约”,指代理本人与自己订立合同。自己代理被禁止,其法理在于,代理本以为本人计算为宗旨,自己代理因相对人是代理人自己,就难以再为本人计算。《民法典》第168条第1款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除了本人同意或追认外,也给予交易习惯必要的弹性。如证券公开交易为格式化买卖,证券公司自己代理时,因证券价格是由交易所竞价系统确定的,合同意思由格式条款充任,所以可以有效。 ③利己代理。这是代理人利用地位之便,实施利于自己却不利于被代理人的代理。利己代理也为法律所禁止。《民法典》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此即禁止法定代理人利己行为的规定。 ④恶意代理。这是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之代理。代理本应为被代理人计算,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与相对人合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也为法律所禁止。《民法典》第164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z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A公司、B公司、c公司和伊某、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玉泉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公司出资40%,B公司和C公司各出资20%,伊某和程某各出资10%。公司成立后,B公司未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直接将自己10%的股份转让给C公司。伊某拟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宋某,书面
案情:2006年,李欣(家住大连市中山区)和谢文华(家住大连市西岗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谢文华将拆迁安置房(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93平方米及车库12平方米以7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李欣。协议签订后,李欣就支付了房款,并搬进房屋居住。然而随着该市房价
案情: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一直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
李龙系某厂销售人员,1999年5月李龙外出跑业务失去联系。2001年11月,李龙所在的工厂以李龙失踪两年多毫无音信、生死不明为由申请法院宣告李龙失踪。人民法院于2002年5月判决宣告李龙失踪。2004年6月,李龙的妻子孙丽以李龙失踪长达5年之久毫无音信,夫
李龙系某厂销售人员,1999年5月李龙外出跑业务失去联系。2001年11月,李龙所在的工厂以李龙失踪两年多毫无音信、生死不明为由申请法院宣告李龙失踪。人民法院于2002年5月判决宣告李龙失踪。2004年6月,李龙的妻子孙丽以李龙失踪长达5年之久毫无音信,夫
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若王某已经年满16岁,则其行为构成什么犯罪?若王某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应以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广发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若赵某起诉,他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随机试题
患者,男,33岁。头痛如裹,肢体困重,胸闷纳呆,大便溏,苔白腻,脉濡。其证属
A.肾B.肺C.脾D.肝被称为“胃之关”的是
A.浆液性炎B.纤维素性炎C.化脓性炎D.慢性肉芽肿性炎特发性巨细胞性心肌炎
(2004年第64题)肝硬化最常见的并发症是
女性,40岁。头晕、乏力、心悸1年。查体:心尖搏动呈抬举性,胸骨右缘第2肋间收缩期喷射性杂音,向颈部传导。该患者最可能诊断为
μ代表σ代表
甲公司下属投资中心本期部门税前经营利润15万元,部门平均资产100万元(其中平均非经营资产20万元),部门平均经营负债30万元,该部门要求的税前投资报酬率为10%,该中心的剩余收益是()万元。
评价新理念要求采用______和______相结合的方式,着重评价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以及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Itishardlynecessaryformetocitealltheevidenceofthedepressingstateofliteracy.ThesefiguresfromtheDepartmentof
Writeananswertooneofthequestions2-4inthispart.Writeyouranswerin200-250words.TheSalesManagerinyourcom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