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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62题)
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62题)
admin
2019-11-02
13
问题
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62题)
选项
A、甲是公立高校普通任课教师,在学校委派其招生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考生家长10万元。甲成立受贿罪
B、乙是国有医院副院长,收受医药代表10万元,承诺为病人开处方时多开相关药品。乙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C、丙是村委会主任,在村集体企业招投标过程中,利用职务收受他人财物10万元,为其谋利。丙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D、丁为国有公司临时工,与本公司办理采购业务的副总经理相勾结,收受10万元回扣归二人所有。丁构成受贿罪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贿赂犯罪的认定。
A项,甲受国有事业单位委派从事招生公务时,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利用职权收取贿赂的,成立受贿罪。故A项正确。
B项,《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第3款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故B项正确。
C项,丙以村主任身份,在办理村委会主管、管理的公共事务时收受贿赂的,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C项正确。
D项,丁在国有公司从事公务,即使不具备正式的编制,在履行职务时也是刑法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权收受回扣的,符合《刑法》第385条规定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的情形,成立受贿罪。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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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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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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