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某中国企业因与在境外设立的斯坦利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关于向斯坦利公司有效送达司法文书的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2-05-18  20

问题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某中国企业因与在境外设立的斯坦利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关于向斯坦利公司有效送达司法文书的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B、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
C、如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
D、法院可向该公司在中国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答案B,C,D

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的,经该受送达人授权,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故A的说法错误。B的说法正确,当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所以C的说法正确,当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民事诉讼法》第247条第(四)项规定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所以D的说法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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