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灰某与金某于2009年9月结婚。2011年9月,灰某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A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灰某的住址、丁:作单位和户籍均在B县。被告人金某虽然婚前探亲件在A县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现在C县,他与灰某结婚后安
灰某与金某于2009年9月结婚。2011年9月,灰某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A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灰某的住址、丁:作单位和户籍均在B县。被告人金某虽然婚前探亲件在A县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现在C县,他与灰某结婚后安
admin
2013-12-08
35
问题
灰某与金某于2009年9月结婚。2011年9月,灰某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A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灰某的住址、丁:作单位和户籍均在B县。被告人金某虽然婚前探亲件在A县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现在C县,他与灰某结婚后安家在B县。因此,A县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不属于自己管辖,遂将案件移送至B县人民法院处理。B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原告、被告结婚后家虽安在B县,但被告的工作单位和户口都在C县,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C县人民法院审理。C县法院接到此案后不久.给B县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后,经两次传金某谈话,认为此案主要事实难以查清,同时,被告单位现已迁至D县,因此,特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你院查办。”B县人民法院以“被告单位迁至D县”为由,义将案卷移送至D县人民法院。不久,D县法院又以金某已回B县治病为由,将案件退回B县法院。B县人民法院义以金某一直在A县父母处为由,将案件转至A县人民法院审理。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面问题。
本案中A、B、C、D四县人民法院均对案件进行了移送,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是哪些法院?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B县、C县、D县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为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次移送案件,如有受送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s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为进行质量认证工作,需要一套程序和管理制度。质量认证制度通常包括( )。
工商谈判的组织准备工作中不包括( )。
甲方欲购买乙方的某种商品,双方为此进行谈判。在双方就商品的价格、数量等基本达成一致后,甲方仍犹豫不决。乙方为其分析此商品的市场价格趋势,指出甲方如不抓住机遇,等价格上扬后,付出的成本会增大。此时乙方采取的是( )。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分为( )。
这10名工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若裁员不合理,这10名职工与新承包人( )。
温州鞋商在西班牙的商店遭到当地商人的焚毁,这是跨国经营中遇到的风险之一。对于中国鞋商,在西班牙市场和国内市场均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还有( )。
下列选项中,有()等情形之一的,经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集体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集体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应在()内向原审查部门提交一切变更手续。
随机试题
Thoughtfulparentswouldcombinesupervisionwithcommunication,whichisthebestwaytotakeadvantageoftheInternetasare
“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和经验来塑造鬼神的”,这个论断的哲学依据是()
气体灭菌法是指用化学药品的什么或对需灭菌的物品进行灭菌的方法
主精功能正确的一项是
[背景资料]某新建排灌结合的泵站工程,共安装6台机组(5用1备),设计流量为36m3/s,总装机功率2700kW,泵站采用肘型进水流道,平直管出水流道,下部为块基型墩墙式结构,上部为排架式结构。某施工企业承担该项目施工,签约合同价为2900万元,施工过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 )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下列属于督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有()。
1998~2005年,苏州市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最大的年份与最小的年份相比,比重相差多少?( )1998~2005年,苏州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与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相比,大小关系如何(
WhatcanbeconcludedfromexistinghomesalesinAugust?
Bobbywassofatthathecouldonlyjust______throughthedo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