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和乙为姻亲关系,两人身居异地,甲的业余爱好是收集各地出产的瓷器。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一件上等景德镇瓷器,就与甲商议低价将之转让给甲。乙于1月15日拟定了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将之发给甲;甲于1月16日回复邮件,表示完全同意;乙于1月17日看到了甲的回复,
甲和乙为姻亲关系,两人身居异地,甲的业余爱好是收集各地出产的瓷器。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一件上等景德镇瓷器,就与甲商议低价将之转让给甲。乙于1月15日拟定了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将之发给甲;甲于1月16日回复邮件,表示完全同意;乙于1月17日看到了甲的回复,
admin
2021-12-19
34
问题
甲和乙为姻亲关系,两人身居异地,甲的业余爱好是收集各地出产的瓷器。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一件上等景德镇瓷器,就与甲商议低价将之转让给甲。乙于1月15日拟定了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将之发给甲;甲于1月16日回复邮件,表示完全同意;乙于1月17日看到了甲的回复,同时打电话给甲,双方对此进行了确认。按照合同的约定,乙将趁2月1日去甲所在市出差之际将瓷器送到甲家,同时甲给付价金。后乙的女儿与甲的儿子出现矛盾,乙于1月20日到甲家调解,调解不成,乙愤怒间将瓷器摔碎在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和乙的合同生效时间为1月16日
B、甲和乙合同生效的时间为1月17日
C、乙将瓷器摔碎之后,甲可以要求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甲可以于1月28号提出让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1,8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是合同订立及违约的相关问题。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一般为要约承诺的过程。关于要约的生效,《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在本题中,乙于1月15日拟定了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将之发给甲,即1月15日合同进人电子邮件时,要约就已经生效;同理,“甲于1月16日回复邮件,表示完全同意”,即1月16日承诺到达,合同已经生效。至于1月17日二人电话确认则属于干扰因素,这时合伺已经成立。因此,选项A是正确答案,选项B是错误的,不应当选。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本题中,甲和乙的合同已经成立,后乙将合同标的摔碎造成履行不能属于合同成立之后的违约问题,因此,选项C将其归为缔约过失的范畴是错误的,不应当选。《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甲和乙约定,乙将趁2月1日去甲所在市出差之际将瓷器送到甲家,同时甲给付价金,即甲和乙之间合同履行期限为2月1日。但乙于1月20日将合同的特定标的物摔碎在地,属于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依据上文的法律规定,甲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应该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s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法考试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l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关公司总经理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请回答问题。(2008—卷三—94—96,任)关于甲、乙
某省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的作品《星空》正式播出前,邻省的某音像公司制作了盗版光盘。制作中心发现后即向音像公司所在地的某区法院起诉,并在法院立案后,请求法院裁定音像公司停止生产光盘。音像公司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及停止生产光盘的裁定后,认为自己根本不是盗版,故继续生
白云施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挖断了黑土造纸厂的排污管,造成青青养殖场所养鳜鱼全部死亡,造成经济损失近两百万元,青青养殖场要求白云公司和黑土造纸厂承担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李某丈夫早逝,留下一子一女张甲和张乙。张甲于2013年与邻村妇人董某同居,同年5月,张甲写下一份“声明”称,若其人身出现重大伤亡,则其全部财产由董某取得,其他人无权占有。2014年,董某与其丈夫王某离婚后继续同张甲生活。张甲在某天外出时,被董某前夫王某刺死
甲经乙许可,将乙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丙获得该剧本手稿后,未征得甲和乙的同意,将该电影剧本改编成电视剧剧本并予以发表。现问,应如何看待丙的行为?()
晁海峰订立遗嘱将自己的三间平房遗赠给好友董西城,但并未明确其自行在平房东侧修建的厨房的权属。晁海峰死后,董西城即搬入平房居住。后晁海峰的侄儿晁大兴乘董西城外出之机,将厨房拆除.所得砖石已全部用于自家盖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在其专利权被授权公告后,发现东方公司制造销售的产品与其发明专利相同,于是向法院起诉东方公司侵犯专利权。在诉讼中,东方公司可以抗辩的事由包括:()
甲、乙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自愿请求调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对于真实气体,下列与理想气体相近的条件是()。
与机遇失之交臂在当今世界彩色胶片市场上,有美国柯达和日本富士两家公司在争雄。富士公司自1984年取得“第23届奥运会专用胶卷”特权后,目前以更加咄咄逼人的态势,决心与柯达争夺世界上的每一个顾客,柯达的霸主地位受到严重的挑战。而在上世纪70年代,柯
心右缘的构成
A、郁左B、苏木C、降香D、牛膝E、穿山甲治疗阴虚火旺所致的齿痛、口疮,选用的药物是
A.门冬酰胺酶注射剂B.地塞米松注射液C.链霉素注射剂D.阿仑膦酸盐E.鱼鲑降钙素唯一具有止痛作用,且必须做皮试的骨质疏松治疗药物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的内容错误的是()。
新建电气系统供电,应按()的顺序通电。
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以及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其意是说()。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