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稿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8-12-06  49

问题 关于审稿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编审只负责终审
B、编辑室主任不能担任初审
C、担任初审、复审和终审的人员不能多于三人
D、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工作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答案D

解析 我国出版单位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审稿制度是“三级审稿责任制度”,简称“三审制”,有时又称“三审责任制度”,是指由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审级组成的审稿制度。《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第八条规定,“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复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编辑室主任一级的人员担任”,“终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辑)或由社长、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非社长、总编辑终审的书稿意见,要经过社长、总编辑审核)”。但是,对于一些重要的且难度较大的稿件,可能会由编辑室主任担任初审,而由编审负责复审。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并且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这就规定了担任三个审级人员的下限。即至少有三人,对于人数的上限并没有作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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