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是某校的中学生,品学兼优,应当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但是校长利用职权让各方面远不如甲的自己的女儿被评为了市级“三好学生”,而甲没有被评上。甲的学校校长侵犯了甲的( )
甲是某校的中学生,品学兼优,应当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但是校长利用职权让各方面远不如甲的自己的女儿被评为了市级“三好学生”,而甲没有被评上。甲的学校校长侵犯了甲的( )
admin
2019-02-02
32
问题
甲是某校的中学生,品学兼优,应当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但是校长利用职权让各方面远不如甲的自己的女儿被评为了市级“三好学生”,而甲没有被评上。甲的学校校长侵犯了甲的( )
选项
A、荣誉权
B、名誉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答案
A
解析
荣誉是特定人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一种专门化和确定化的积极评价。荣誉权是指主体对于荣誉享有的获得、保持、利用并享受所生利益的权利。荣誉权包括荣誉获得权、荣誉维护权、荣誉利用权。本题中甲的中学校长侵犯了甲的荣誉获得权,甲有权获得因其品学兼优而授予的“三好学生”称号,任何人不得干涉,但是甲的中学校长利用职权非法干涉甲获得荣誉,因此侵犯了甲的荣誉权,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i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负刑事责任。
某县有一伙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当地,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张某参加该组织并按该组织授意杀害了丁某全家。张某的行为构成()。
被告人,赵某,男,45岁,2001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卢某,男,42岁。被告人赵某系某建筑工程公司(私营公司)招聘的民工,在公司中负责看护施工现场存放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卢某为无业人员,与赵某为同乡。卢某见公司对施工
甲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10%的股份,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甲的行为应定()。
甲运输公司在与客户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时提供了一份格式合同,该格式合同载明:“运输方式为仓对仓运输。”双方按此格式合同订约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公司认为仓对仓是指乙公司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乙公司则认为仓对仓是指货物所在的仓库到所要到达的仓库。根据我国《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最本质的区别是()。
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随机试题
李密《陈情表》中,说自己“少仕伪朝,历职郎署”,这里的“伪朝”是指()
肾炎性肾病急性链球菌感染后肾炎
要建立良好护际关系,沟通策略不包括
在临床药物治疗中,很多药物通过重复给药来达到有效治疗浓度,假定每半衰期给药一次,达到药物稳态浓度所需的半衰期个数是()。
我国传统造园选择品石的标准中,对应于石面不平、起伏多姿的品质是:
某城市给水工程项目,通过招标投标确定了由本市一家具有承担该工程项目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施工任务。施工企业在给水厂站工程施工时制定了以下施工技术要求:(1)水池底板混凝土应分层分次浇筑完成。(2)水池底板混凝土浇筑采用掺外加剂的泵送混凝土时,其坍落度不应小
下列不符合发票开具要求的是( )。
最先开展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银行是()。
戊戌变法运动失败的主要原因是
计算机操作中,导致IT系统服务中断的各类数据库故障属于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