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 )负责召集并主持。

admin2012-10-14  24

问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    )负责召集并主持。

选项 A、清算组
B、债权人会议主席
C、人民法院
D、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答案C

解析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负责召集并主持,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三个月期满后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由会议主席主持,在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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