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工程欠款的利息支付的计息日从( )计付。

admin2019-06-17  34

问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工程欠款的利息支付的计息日从(    )计付。

选项 A、当事人起诉之日
B、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之日
C、建设工程交付之日
D、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答案D

解析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①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②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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