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丙曾是长期的生意伙伴,两年间乙欠丙款项100万元,发财公司的财务处为其向丙提供了保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3-08-14  23

问题 乙丙曾是长期的生意伙伴,两年间乙欠丙款项100万元,发财公司的财务处为其向丙提供了保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保证合同一律无效
B、丙如果知道财务处是发财公司的内部职能部门,因丙有过错,则该保证合同无效
C、丙如果知道财务处是发财公司的内部职能部门,则乙承担的责任不超过丙的损失的1/3
D、丙如果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财务处是发财公司的内部职能部门,则该保证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职能部门的保证能力问题。《担保法》第10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机构不得为保证人。故本题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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