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 设甲方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解除全部合同,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admin2014-02-10  14

问题 甲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  
设甲方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解除全部合同,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不应支持。因为甲方仅有权就未履行部分解除合同。

解析 《合同法》第166条: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该条规定了在多批次中的合同解除规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Z5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