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民代表大会的优越性。

admin2017-03-22  19

问题 试论人民代表大会的优越性。

选项

答案(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因而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政权建设实践中创立的。它是在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建设理论在中国的具体运用,因此最适合中国的国情,也最有生命力。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由选民通过直接或者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各级人大代表必须对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负责,受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人大代表必须深入选民中了解他们的意愿,及时向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自己的工作,听取他们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人大代表有权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等等。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力。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国家权力与人民权力的统一。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由于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处于主导支配地位,因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将国家机关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有序化,从而既保证中央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得以充分发挥的关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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