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17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17年2月
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17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17年2月
admin
2019-01-14
23
问题
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17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17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17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17年1月10日到期)。2017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2)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3)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乙的债权?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是否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丁造成损害,因此,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 (2)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己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债权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乙的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在本题中,甲公司对乙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属于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因此,债权人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乙的债权。 (4)甲公司有权向丙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在本题中,甲公司欠丙的账款50万元和丙欠甲公司的账款70万元在3月15日时均已到期,甲公司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①甲公司、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于4月10日生效。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②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丙产生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SW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成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滥用职权,给股东乙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司(非金融类企业)于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1)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46%、5.40%和
甲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械业务,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某经监事会同意,在任职期间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医疗器械销售给丙公司,获利2万元。甲公司得知上述情形后,除将王某获得的2万元收归公司所有外,还撤销了王某的职务。甲公司的上述做法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按照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商业折扣如果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在政府采购中,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对于企业债务重组所得超过一定比例的,可在今后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所得额。该比例是()。
债务人甲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乙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
某年3月,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A合伙企业为B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B企业无偿债能力,A合伙企业因承担保证责任支付1万元。12月底,甲提出退伙要求,乙、丙同意。经结算,A
随机试题
公安机关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实现的。
下列定价策略中,属于心理定价策略的有()。
购买处方药的凭据是
(2013)一阶系统的单位阶跃响应的动态过程为()。
企业收入总额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品德是个体的先天禀赋。()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行为有()。
下列各句中加下划线的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Whatisexactlyalie?Isitanythingwesaywhichweknowisuntrue?Orisitsomethingmorethanthat?Forexample,supposea
Ifyouwanttoteachyourchildrenhowtosaysorry,youmustbegoodatsayingityourself,especiallytoyourownchildren.B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