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个人兴办个人独资企业A,并与乙个人共同兴办了合伙企业B,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6:4。2014年个人独资企业A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59万元。2014年合伙企业B的经营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220万元; (2)营业成本78万元; (

admin2016-07-29  31

问题 甲个人兴办个人独资企业A,并与乙个人共同兴办了合伙企业B,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6:4。2014年个人独资企业A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59万元。2014年合伙企业B的经营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220万元;
    (2)营业成本78万元;
    (3)营业税金及附加26万元;
    (4)销售费用20万元,其中广告费10万元、业务宣传费1.90万元;
    (5)管理费用3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0.36万元、工资总额13.60万(其中各合伙人工资0.96万元,6名从业人员工资12.64万元)、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合计2.52万元、12月份为研究开发新产品购置测试仪器一台,价值15万元。三项经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
    (6)财务费用2.80万元,其中从某企业借款20万元资金周转,偿付利息2.60万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10%;
    (7)乙将其自有的小轿车在自己和家庭使用的同时,经常提供给B企业使用,2014年共发生修理费、加油费1.6万元,但很难划分企业使用和乙自用比例;
    已知:合伙企业2013年亏损10万元。甲选择在合伙企业B扣除生计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合伙企业B允许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为(   )万元。

选项 A、22.20
B、22.80
C、29.30
D、11.90

答案A

解析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20×15%=33(万元),实际发生额=10+1.90=11.9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税前允许扣除的销售费用为20万元。
    利息费用扣除限额=20×10%=2(万元),实际发生2.6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2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2.80一2.60+2=2.20(万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20+2.20=2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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