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替换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当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应如何处理?( )
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替换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当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应如何处理?( )
admin
2012-09-10
24
问题
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替换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当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位
B、主席和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继任主席职位
C、主席缺位而副主席不缺位的,将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副主席的问题
D、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答案
C
解析
根据宪法第8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K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国际保理业务集现代信息技术和国际金融业务于一身,已经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结算中一种有效的竞争手段。其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哪几点?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几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高老庄网络技术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该股东是该上市公司的一个部门经理,因其向证监会投诉,董事会十分恼火,遂以公司名义通知该股东,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高老庄网络技术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新股募足后,该公司认为符合股票上市的条件,遂决定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对此正确的说法有:
法律责任是一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而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之一是违法行为,关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以下论述正确的是?()
对于电信公司和商场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甲某向本市工商局举报了市电信公司和该商场的行为,市工商局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1998年4月1日,李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审查中发现李某系一惯窃犯,人民法院遂于1998年10月以盗窃罪判李某有期徒刑3年。2001年10月,李某出狱后,以自己犯罪时尚不满16岁为由要求国家赔偿,经查属实,请问,对于李某的赔偿请求,以下说法不正确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判处被告人甲有期徒刑5年,赔偿被害人医疗费2万元。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未上诉,县人民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但被害人认为民事赔偿太少,遂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如下判决,哪一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某被告人住甲地,在追诉有效期内发现他在乙地盗窃现金300元,在火车上盗窃旅行包1个,内有收录机2台、金戒指两枚等物。他到丙地销赃时被查获,由丁地公安机关立案。该案的审判管辖应属()。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暗适应检查不正确的是
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患者脑脊液的典型改变是
氨基苷类抗生素用于治疗泌尿系感染主要是因为
功能化痰散结,温通经络,善除皮里膜外之痰的是()。
下列各项表述中,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是()。
设立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向()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AMZN"isafour-letterwordtomanybooksellers.Theonlineretailerhasbeen【C1】______ofkillingthebooksellingindustry.It
ATM的逻辑信道由以下哪一个来标识?
【B1】【B2】
•Youwillhearfiveshortpieces.•Fareachpiecedecidewhatkindofjobthespeakeristalkingabout.•Writeoneletter(A-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