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试论刑罚的目的。
试论刑罚的目的。
admin
2021-11-18
36
问题
试论刑罚的目的。
选项
答案
刑罚的目的是国家制定刑罚及对犯罪分子适用、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它集中体现着统治阶级制定刑罚、运用刑罚、执行刑罚的方针、政策和指导思想,决定着刑罚种类和体系的确立,是整个刑罚制度赖以建立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关于刑罚的目的,有刑罚报应观念和预防犯罪观念。 刑罚报应观念是关于刑罚的根据即国家为什么要对犯罪分子动用刑罚的见解之一。刑罚报应观念认为,刑罚是对犯罪的公平报应,在对犯罪分子科处刑罚的时候,不应当抱有防止犯罪等目的性的考虑。也就是说,即便没有防止犯罪的效果,也必须基于正义的要求而对犯罪分子科处刑罚,而不得将对犯罪分子科处刑罚作为“防止犯罪的手段”。这种考虑,通俗地说,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科处刑罚就是因为行为人犯了罪,而再没有任何其他理由。刑罚报应观念要求只能在“同态报应”的范围内科处刑罚,因此,它对于划定刑罚的上限具有意义。 预防犯罪观念认为,适用刑罚除了出于对犯罪分子进行报应之外,还具有预防再次犯罪的目的。因为刑罚在广义上是出于防止犯罪的目的而科处的一种预防教育手段。与刑罚报应观念主张的“因为实施了犯罪,所以要科处刑罚”的立场相对,预防犯罪目的是基于“为了不再犯罪,所以要科处刑罚”的观念而提出来的。迄今为止所出现的预防犯罪目的。大体上可以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大类。所谓特殊预防,就是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主要是通过制罚的适用与执行,把绝大多数犯罪分子改造成为守法的公民。我国刑法规定的各个刑种,除了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以外,其他大多数刑罚的执行都采取强制劳动改造的方法。可见,教育改造犯罪分子成为守法公民,才是我国刑罚特殊预防的主要内容。所谓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国家通过颁布刑法、适用刑罚,不仅直接惩罚了犯罪分子,预防其重新犯罪,而且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也起到了警戒和抑制作用,使其不敢轻举妄动、以身试法。这就是用刑罚的威力震慑有可能犯罪的人,促使其及早醒悟,消除犯罪意念,不要重蹈犯罪分子的覆辙,从而预防犯罪的发生。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K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欠乙十万元久不归还,乙反复催讨。某日,甲持凶器闯入乙家,殴打乙致其重伤,迫乙交出十万元欠条并在已备好的还款收条上签字。甲的行为构成
下列关于有期徒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请运用物权法的一般原理进行分析:以上规定反映出的我国的物权变动方式。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
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请分析:根据本条规定,分析意外事件的特征是什么?何为“不能预见的原因”?
我国《物权法》第117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请分析:用益物权的特征。
我国《民法总则》第161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
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下次考试考得满分,我就送你一台电脑或者一台手机。后乙果然在下次考试得了满分。此约定属于()
随机试题
Withanappropriatecoordinatororsubordinator:ShewasonthevergeofStarvation,_________herbrotherwaslivinganextravag
下列哪项不是羊水过多的临床表现
下颌第二乳磨牙牙合面大范围深龋洞,去腐备洞时最容易露髓的位置是
下列各项中,属于政府采购执行模式的有()。
一定时期内,在原材料采购总量和费用水平不变条件下,存货基本经济进货批量应该是既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又要使()。
甲公司2×16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单位售价为10万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为6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4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
下列关于幼儿体育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哪种方法不属于教育实验变量控制的主要方法。
求曲线上对应于t=π/4的点处的法线斜率.
★同事写错了地址。()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