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投标竞争中标了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于2019年3月10日与该项目的发包人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及其支付的条款约定如下: (1)合同总价为9000万元。 (2)开工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于3月20日

admin2022-01-24  29

问题 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投标竞争中标了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于2019年3月10日与该项目的发包人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及其支付的条款约定如下:
    (1)合同总价为9000万元。
    (2)开工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于3月20日前拨付给承包人。
    (3)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逐月(每月25日)申报,经审核后于当月30日前支付。
    (4)开工预付款在工程计量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额的30%之后,每完成合同总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全部金额在工程计量款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扣完。
    (5)工程交工后42天内,承包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经监理人审核后报业主,业主在14天内支付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工程价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缺陷责任期(2年)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全部结清。
    合同中有关工程工期的规定为:4月1日开工,9月20日交工;工程款逾期支付,按每日0.8%的利率计息;逾期交工,按每日10000元罚款。根据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各月计划完成产值见表4—5。
[*]28
    工程施工一直按进度计划进行,直到8月16日,因施工设备出现故障,停工2天,造成窝工50工日(每工日工资100元),8月实际产值比原计划少60万元。工程施工至9月6日,因业主提供的某种材料质量不合格导致其中一个处于关键线路上的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业主决定更换材料,将该项工程拆除重建。重建导致承包人增加拆除用工60工日(每工日工资100元),机械闲置3个台班(每台班按400元计),材料费损失5万元,其他费用损失1万元,重新修建费10万元。因拆除、重修使工期延长5天,工程最终于9月29日交工。
    问题:
按实际施工,8月和9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分别为多少?

选项

答案(1)8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进度款:1500-60-180=1260(万元)。 (2)9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进度款: 完成金额1200+60=1260(万元); 扣质保金额270万元; 索赔额17.8万元: 由于工期延误29-20-5=4(天),罚款4×1=4(万元); 9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进度款1260-270+17.8-4=1003.8(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J4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