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因故意杀人被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其经一审宣判后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张某因故意杀人被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其经一审宣判后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5-05-04
14
问题
张某因故意杀人被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其经一审宣判后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若是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第二审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送达该裁定书
B、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十五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
C、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的法律文
D、第一审人民法院在代为宣判送达裁定书,应当在送达完毕后一个月内将送达回证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的审判结果。《刑诉解释》第33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五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并在送达完毕后及时将送达回证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委托宣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所以,ABD错,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H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国家工作人员曹刚丰被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以受贿罪判处5年,合并执行刑期共12年。后经申诉再审,其贪污罪改判5年,其受贿罪不成立。如其原12年刑期已全部执行完毕,则国家:()
王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执行1年以后,王某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请根据本案情况回答下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有:()
甲公司作为卖方同乙公司签订出口合同一份,采用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方式。甲公司以开证行指定的付款行丙银行为付款人开立了汇票,并凭信用证和有关单据要求丙银行承兑。丙银行承兑后,开证行撤销该信用证的通知到达丙银行。基于前述事实,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甲厂状告某市环保局违法乱收费一案,经过二审判决胜诉,甲厂在接到判决书后请求该市环保局退还罚款2万元,但是环保局迟迟不予答复。关于该厂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的情况有哪些?
2009年1月,甲(1993年4月生)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3月20日,甲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后逃跑,6月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二—9,单)
某村村长李某见其妻与邻居王某(女)扭打在一起,遂将王某拖回王的娘家(与王某同村),王某骂李某是流氓。一周后,王某与其弟弟一块到派出所控告李某利用职权强奸她,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王某与其弟弟的控告纯属虚构。王某与其弟弟的行为构成______。
2003年10月25日,某县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某小区居民陈某家发生入室抢劫案,歹徒刺伤了陈某的妻子王某,抢走大量珠宝以及现金若干。公安机关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出现了如下情形,请选择下列哪些做法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做法?
随机试题
某小公司制造台灯,下列信息与产品每月的预测和公司的正常或基本产能有关。请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首先出现供求问题的月份是()。
A.高血压和脑动脉硬化B.先天性脑动脉瘤C.脑动脉粥样硬化D.休克E.心脏病蛛网膜下腔出血最常见的病因是
A、钡灌肠检查示横结肠充盈缺损,肠腔狭窄B、钡灌肠检查示结肠袋加深,张力增强,可见收缩环C、钡灌肠检查示回肠末段呈线样狭窄,升结肠可见纵行溃疡D、钡灌肠检查示回盲部跳跃征E、钡灌肠检查示乙状结肠呈铅管样肠道易激综合征
女性,55岁。患高血压20年,不规则服药。某日晨突发头痛,意识不清,30min后送到医院。体检:昏迷,血压210/110mmHg,双眼向右侧凝视,左足外旋位。最可能的病变部位是
我国境内IPO市场包括()。I.主板Ⅱ.创业板Ⅲ.中小板Ⅳ.新三板
如果证实被审计单位确实存在错误与舞弊,但无法确定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注册会计师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 )。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纸张的国家。()
下列语句按出现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①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②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③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④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技术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战,并且有着独特的生命周期。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先驱阶段。技术的先决条件已经存在,梦想家们可能会考虑把这些元素放在一起。然而即便这些梦想此时已经记录在案,人们也不会将
成功智力包括()
最新回复
(
0
)